注:本通知节选自《2020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其相关政策详细内容参看《2020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起本)和专科(高职)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专升本和专科(高职)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专科(高职)两年半。
二、-------------------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本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
外省户籍考生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凭我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所有参加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和志愿填报
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考试结束后网上确认志愿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l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14日8:30至9月22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4848威尼斯官网(www.zjzs.net)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输入报名信息,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外省户籍考生须提供我省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专升本考生不得跨类填报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高职);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但不得在同一批次跨类兼报。
报考艺术、体育类等有专业加试要求的考生,报名后须按照有关院校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艺术、体育类等专业。
l网上信息审核和缴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短信通知要求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网上补充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l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
符合政策加分(除年龄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外)的考生须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与申请免试入学的高校取得联系,上交相关材料,由录取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相关免试手续。
有关招生考试机构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取消其报考资格。
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是接收短信通知的重要渠道,请认真维护。考生报名所用微信号或钉钉号为身份认证的凭证,所对应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绑定他人手机号报名、借用他人微信号或钉钉号、泄露本人密码信息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志愿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凭网报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4848威尼斯官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时间为11月26日至30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修改确认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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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录取的符合条件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4848威尼斯官网,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一类:专升本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二类:-----------
三类:专科(高职)
1.文科、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科、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须进行专业加试,-------------,加试成绩及合格考生名单须于11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数学考试,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
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和专科(高职)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
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和2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高起本、专科(高职)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4日 |
10月25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科) 数学(理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
10月24日 |
10月25日 |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一门 |
14:30—17:00 |
外语 |
(三)----------
六、录取
(一)-----------------
高起本、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专科(高职)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另行制订录取规则的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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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科类按招生计划的110%比例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为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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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免试录取和投档照顾政策
1.----------
2.----------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按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执行。符合条件的上述考生于2021年1月30日前向报考的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材料,有关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2月15日前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3月1日前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①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少数民族考生。
⑦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⑧年满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
7.--------
8.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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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审核
招生院校在我省录取的新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盖章,各院校按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的本年度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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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应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招生院校须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其他
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条:关于2020年成人高考报名、考试与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2020年成人高考专业代码--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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