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浏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温州大学科级干部换届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学校学院办学定位、战略目标和当前需求,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能力素质适应学院科学发展需要的科级干部队伍,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依法依规办事。
三、换届范围及任期
(一)本次换届范围根据学校确定的科级干部岗位,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选任科级干部。上届任期内提任的科级干部一并任职到期,续任须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二)本届科级干部任期为4年。
四、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新一轮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能优化,设置科级机构5个、科级职数5名(其中1名为主管岗位)。
五、任职条件和资格
担任科级干部应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中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重视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执行能力强。
4.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二)任职资格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科级干部任职资格如下: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3.从管理岗位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2年以上副科级岗位或八级职员岗位任职经历;现聘七级职员岗位的,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从专业技术岗位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从管理岗位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现聘八级职员岗位的,可直接申报副科级岗位;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4.新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新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续任的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即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含现任科级干部)根据公布的科级岗位进行集中报名,每人报学院、部门各2个岗位,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报名表见附件1)。
(二)组织选拔
组织选拔采取考核选用和提拔任用两个步骤进行。
1.考核选用。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任期考核、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岗位匹配度、个人意愿等情况,对现任科级干部进行聘任。
2.提拔任用。考核选用后空缺的科级岗位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中提拔任用;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干部可申报提任正科级干部。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组织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以及教师干部一贯表现、人岗相适、个人意愿等情况,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学院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初步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提任的科级干部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发文任职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提交学校党委统一发文。
监督电话:13957733032(613032)
13857707126(667126)
电子邮箱:1007301163@qq.com、594302186@qq.com
七、本换届方案由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