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
为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届秋季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
二、申请条件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起专、专升本2021年(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毕业生。
必须是首次就业,以前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户籍所在地必须在浙江省内。
三、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日,逾时不再受理。
四、申请材料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所在用人单位首次就业证明;
请准备好以上材料于2021年12月1日前交至各毕业班班主任或教学点处。
注:1.《就业协议书》具体功能请毕业生咨询所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2.请准备好所有相关申请材料,缺一不可。
3.申领人员务必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其产生
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管理一部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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