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一年来,学院各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工作中心大局,致力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深化、校园文化品牌的锻造、学生创新创业的突破、学生全面素质的拓展,不断提升我院共青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文化引领、科技引领等功能,在学院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团委决定,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班团支部健全,支部工作扎实有效。班风良好,凝聚力强。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2、能定期开展团日活动,活动参与面广,同学满意率高。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工作、科技文化和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显著;
3、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4、2011年度支部团员没有受到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评定方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采取申报制,各团支部结合实际,自主申报。院团委按照团支部考核评估条例,根据考核结果以学院支部总数的15%左右评选出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给予200元奖励,作为团支部活动经费。
2、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础上,按照60%的比例评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奖励100元,作为团支部活动经费。并推荐参加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1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所有材料均以a4纸打印,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申报材料于2012年3月5日之前送至学院团委行政楼104办公室。其中。
联系人:曾加电话:13676498007(688007)
共青团温州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