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本学期,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在学院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工作,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期间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团学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团学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团支部、班委委员,社团正副会长与学院各级团学组织全体学生干部。其中,优秀共青团干部为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学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热心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时间。
(二)工作积极分子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团学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
2、优秀团学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其推荐表及材料由学院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并发文表彰;
3、优秀团学干部与工作积极分子的推荐表及材料(要求:
对于上交的材料质量严重偏离要求、拖交、不交材料的拟推干部的审核将不予以通过。
4、评选表彰“优秀团学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活动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5、联系人:苏依依 13906660029
附件:1.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团学干部名额分配表
2.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3.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