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强化正面典型的宣传引导,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党员师生解放思想、担当实干,进一步营造学院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根据校党委〔2019〕32号《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以宣传学习学院先进人物,推广可复制可普及的好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先进典型“选树学”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学院党员师生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先进典型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并切实转化为推动学院继续教育事业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选树原则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典型“选树学”活动,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体现先进性。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生公认,真正把那些在推动学院发展、服务师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师生普遍认可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确保选树的先进典型经得起检验和考验。
2.坚持体现时代性。选树的先进典型要符合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注重考察其是否模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确保选树出来的先进典型符合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要求。
3.坚持体现示范性。选树党员师生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典型,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感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教职工找准比学赶超的参照系,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标奋进。
三、评选标准
先进典型选树对象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仔细甄别、精心挑选:
1.思想政治过硬。选树的典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2.作风优良。选树的典型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拥有良好的群众口碑,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事迹突出。选树的典型要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
四、事迹推选
1.广泛动员。各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本工作方案传达到每一名党员教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同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选先进、学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精心推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各支部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实际推选一人,,在2019年10月9日前将推选的先进典型个人事迹材料(包含个人简介、主要工作业绩、具体事例等内容)发送至邮箱44109954@qq.com,联系人:胡魁,联系电话:88368155(788155).
五、宣传展示
依托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主题教育展示平台等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或集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策划。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将“选树学”活动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统筹谋划,对推选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2.深入学习,推动见贤思齐。全体党员同志要回望过去守初心、直面未来担使命,从先进典型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差距、明方向、添动力、鼓干劲。
3.营造氛围,激发典型作用。通过活动,突出实效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带动全院教职工在各自岗位上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学院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