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办理指南
一、申请免修程序:
申请免修由本人在课程面授之前向成人教育学院学籍室(或函授站)提出申请,填写《免修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学历教育科同意后有效。学生在收到获准免修的回执后应在上课前送达班主任,以便考勤。经批准的免修课程,该课程成绩以“免修”记载。
2014级新生注意:由于2014级学生的课程计划尚未出来,2014级新生有关专业课程免修,请等候通知。现在只办理计算机和英语免修,各位同学将证书复印件(在复印件背面写上自己的班级和姓名)交至班主任(或班长,由班长交给班主任)处即可。
二、免修英语:
有以下情况可免修大学英语公共课程:
(1)已取得英语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大学英语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
(3)已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证书;
(4)已取得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pretco)a级证书。
(5)英语专业没有英语公共课程,无需免修。
三、免修计算机:
有以下情况可免修计算机文化基础或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课程:
(1)已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2)已取得人事厅颁发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windows2000/xp&office)考核证书;
(3)已取得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以上证书;
(4)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以上证书。
(5)计算机专业没有计算机公共课程,无需免修。
四、免修毛邓三和英语:
在成人高考前,本科学生参加过本校组织的高复班学习的学生,考勤满三分之二的同学,可以免修英语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两门课程。
五、免修有关专业课程:
1、温州大学大专毕业生,专本相同课程,专科课程成绩需70分以上可以免修(不包括专业学位课程和英语、毛邓三、计算机等公共课)。免修课程总数不得超过总课程的三分之一,即五门课程。
2、已通过自学考试的同学,凭盖印的成绩单,可以免修相应课程(不包括专业学位课程和英语、毛邓三、计算机等公共课程)。免修课程总数不得超过总课程的三分之一,即五门课程。
3、会计专业本科有会计资格证的同学,可以免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两门课程;会计专业专科有会计资格证的同学,可以免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和会计基础三门课程。会计专业有初级会计证的同学可以免修:经济法、初级会计实务两门课程。(仅指针对13、14级学生)
4、其他院校专科毕业生,不可免修我校专业课程。
拥有以下证书者可以免修有关课程:
(若有其它相关课程证书,请至学历科询问是否可以免修。)
证书名称 | 免修课程 |
教育部助理学前教育咨询师证书 | 学前心理学或学前教育学课程 |
教育部外贸实务(中级)证书 | 国际贸易或国际贸易实务课程 |
教育部助理财务咨询师证书 | 成本会计或中级财务会计课程 |
教育部企业经营咨询师证书 | 管理学原理或组织行为学课程 |
教育部金融咨询师证书 | 金融市场学或资产评估课程 |
教师资格证书 | 教育学或心理学 |
会计电算化 | 会计电算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