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及各班主任: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请各教学点及班主任坚持执行学生退学预警制度,做好退学预警工作。学生退学预警是指学生在达到退学条件,或其他原因即将达到退学条件前对学生进行警示的一项工作。
按照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五)条款规定及我院《温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函授、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及第二十七条第六条款规定,自动退学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项:1、每学期无故不办理缴费及注册手续,时间超过两周者;2、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并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3、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
请各教学点及班主任对退学预警的学生,做好联系及通知工作,预警时间三个月,要求保留相关通知凭证,自本预警通知公布日起三个月后,按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请各教学点及各班主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退学预警名单见附件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