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2019届、2020届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流程
时间 |
内 容 |
备注 |
9月1日至9月30日 |
送交 材料 |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1寸照片贴好)(见附件2);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英语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2寸照1张(必须与毕业证书的照片相同)。 |
材料填写完整 |
11月上旬 |
学位论文答辩 |
论文查重不合格取消答辩资格,每人仅限查重2次。 |
11月中旬 |
进行学位课程审核、英语等级审核、论文答辩成绩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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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1月初 |
发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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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时间
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303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时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1、请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303室,咨询电话0577-88373040。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邮寄材料的,建议使用顺丰保价。邮寄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303室 朱老师 0577-88373040。
五、申请学士学位条件与要求(根据《温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
第三条 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本科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受记过处分或考试作弊者,不得申请)。
2.各门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其中三门学位课程总评成绩在70分(含)以上,补考或重修及格的课程累计3门(含)以下。毕业论文成绩在中(含)以上,并通过论文答辩。
3.外语(英语)通过浙江省或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等级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要求取得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合格证书,或取得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其中艺术和体育专业毕业生要求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笔试与口试单科成绩均在55分(含)以上、或浙江省大学英语等级三级考试成绩在55分(含)以上。
第四条 毕业时未达到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依据以下几点实行:
1.毕业当年因英语等级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取得公共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相关的英语等级证书后,申请学位。
2.毕业当年因毕业论文成绩未达到学位要求者,可用就读期间以及毕业后一年内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毕业后一年内重新撰写并通过学院评审的论文申请学位。
3.毕业当年因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在毕业后一年内重新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因论文抄袭原因未通过论文答辩者,取消重新申请答辩资格。
4.毕业当年因学位课程成绩未达70分者,在校就读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有一次机会参加本院组织的该门课程考试,或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同层次、同名称的课程)来替代,课程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可申请学位。
第五条 在学士学位申请年限内,学位课程70分(含)以上、毕业论文(中)以上、论文答辩合格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英语等级考试,授予学士学位。
1.就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2b类及以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所发表的论文被ssci、sci、ei、istp资料索引之一检索1篇者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1篇者;
2.就读期间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较有创意和实用价值、经校学位委员会认可的外观设计专利;
3.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全国计算机能力四级证书;其他专业培养方案中无数据库技术课程的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数据库技术)三级证书,培养方案中无单片机课程的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单片机及应用技术)三级证书;专业培养方案中有上述课程的学生参照计算机类专业学生的条件执行;
4.取得研究生录取资格者;
5.通过考试,获得半费及以上出国留学奖学金者;
6.在校期间,因其它事迹在省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声誉,现役军人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
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在毕业一年后提出的申请无效。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管理一部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