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职工:
根据《温州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实验技术等岗位聘任办法》(温大行政〔2019〕1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需要,现将教职工岗位聘任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岗位聘任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聘任。
二、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3、具有大局观念、集体观念以及服务观念,具有开拓精神和现代办公技术的能力;
4、热爱继教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根据组织需要担任各类班级班主任和监考任务;服从节假日加班安排。
三、聘任对象
聘任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聘任人数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岗位聘任设置数。
四、聘期
本轮聘期为4年,自2019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五、聘任工作程序
学院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任、责酬一致、公平公开”的原则设置聘任岗位。教职工根据学院公布的聘任方案,结合自身优势和意愿,填写聘任志愿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要和考核结果,拟定聘任人员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上报人事处,公布聘任结果。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年度聘任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广福、杨伟青
副组长:张有全、陈坤党、林鹣鹣
成 员:胡 魁、李伊白、白炳贵、罗 冰、章玉迁
温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温州大学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